从事律师这个行业已经有7年之久了,自从律师执业起,我便有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找我咨询。其实,当时我的内心是抗拒的,我明明自己想做的行业方向是公司法务方面的,但这么些年我往这方面发展的努力回馈不是很强烈。有时候想想不如就将错就错吧,为广大同胞解决一下婚姻困境也未尝不是一件快事。写写小红书记录一下自己的心得,就当作是自己的后花园吧。

我记得处理第一件婚姻家庭案件,令我印象深刻。至今让我感叹不已。案情大概是这样的,来找我咨询的是一位男士谢某,当时他大概是二十五岁初头的样子,当时我也是这个年纪,和他算作是同龄人吧。他陈述,与现在的妻子程某是高中同学,从高中开始、再到大学,再到结婚两人经历了大概有8年的样子。当时,我便想,这样的感情,怎么会有想要离婚的想法呢,详细了解后,才得知所有的起因是他们有一个患软骨症的女儿!!!

谢某讲,其实他与妻子程某感情一直很好的,没有任何的矛盾,甚至可以讲感情是在那种不可分割的程度。两人在大学毕业后也顺利的结婚,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。他们的不幸是从有了女儿开始的,他们的女儿患有严重的神经类发育不良症状,至于具体的病因名称我就不得知了,因为太专业的名词太难记,只记得他陈述,医生讲这样的病症,大概率是存活不到成年。嗯是的,你要想想为了治疗他们的女儿,他俩人及家庭拼命的工作已经花费了近3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。然而,这些也仅仅是两人想要离婚的导火索。

事实上,也并非是女儿的事情破坏了他们间的感情,是他的妻子程某无法接受后来的理事。深入的了解到,他们在女儿的事情发生后,在医院对他们自己进行了全面的检查,得出了最后的结论,他们两人的基因存在缺陷,也就是说他们两人生育的孩子后面必定是有缺陷的,无法和正常的孩子一样。那时,我无法感受到他们因为相爱而想要一个共同孩子的渴望,或者说是程某作为一名女性想成为一名母亲的朴实想法。再经过详细的了解,他们后面又做了多次的人工生育手段,后面都以胚胎生化反应的失败而告终。

我都自己感叹,人生啊,为什么这么的捉弄相爱的两个人!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事似的。最后,他们的事我以不断的调解结束了,其实他们并不存在感情破裂的问题,只是因为生活的捉弄,变的破败不堪。

就记录这些吧,我还要总结一下,哈哈。两人的感情再好,也逃不了生活的摆布。记录真事,但乱七八糟,不知所语。结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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